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
为保证本科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安排,经研究决定于5月9日—13日(第12周)进行为期一周的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学院、教学单位对2015版教学计划的落实情况,相关教学文件及资料整理、汇编情况;
2.组织教师进行教学法研究情况;
3.教师(特别是新教师)上课情况;
4.加强教学运行管理,严格控制调停课,确保教学秩序稳定的情况;
5.实验教学开展及新的实验教学文件的落实情况及实验开课记录整理装订情况;
6.各学院针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二、教学检查的要求
1.本次检查以各学院和有关教学单位自查为主,请认真作好自查工作,并如实填写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反馈表》、附件2《常规教学文件目录调查表》、附件3《课程考核方式统计表》。教务部组织人员对课堂教学等主要教学环节进行巡查,对2015版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教务部组织本科教学督导组,对本学期开设的2015版校定平台课程(见附件4)的教学过程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教师是否采用课堂测验、作业、实验报告或期中考试等形式进行过程性考核,并抽查部分教学班的过程性考核内容及记录(作业、报告、试卷及成绩记录等),抽查范围和要求另行通知相关学院。
3.各单位领导尤其是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好教学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4.请各单位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尤其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用A4纸打印连同电子文档于5月27日前送教务部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
教务部
2016年4月25日